《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已于2022年3.10发布,2022年10.1实施,为了更好的理解幷掌握规范,现就规范中的部分重点且容易忽视的内容阐述如下。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是对宿舍、旅馆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正当目标”为基础,以覆盖宿舍、旅馆项目为范围,以目标要求、功能要求为指导层,以性能要求和可接受方案为实施层的专业全文强制标准,确保本规范既囿于“正当目标”,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本规范针对的是常规的宿舍、旅馆,中小学校宿舍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本规范不包括临时建筑,如:工地宿舎、体育比赛和博览会等临时性设施。
宿舍:
3.1.3公共用房的设置应防止对周围居室产生干扰。
3.1.4宿舍中,男女宿舍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居室,且无障碍居室应与无障碍出人口以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0套居室以下的宿舍项目,至少应设置1套无障碍居室;(2)大于100套居室的宿舍项目,每100套居室至少应设置1套无障碍居室。
3.2.1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
3.2.4贴邻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卫生间等用水房间的居室、储藏室应在相邻墙体的迎水面做防潮或防水处理。
3.3.1宿舍的居室最高人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差大9m时,应设置电梯。
3.3.2宿舍内的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和公共活动室(空间)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3.3.3宿舍内设有公用厨房时,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公用厨房应有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外窗和排油烟设施。
3.3.4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不应布置在居室的直接上层。当居室内无独立卫生间时,公用盥洗室及公用厕所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25m。
3.3.6宿舍的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7m,踏步高度个应于0.165m;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10米,开敞楼梯的起始踏步与楼层走道间应设有进深不小于1.20m缓冲区。中小学校的学生宿舍楼梯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3.7当宿舍的公共出人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他。
旅馆:
4.1.2旅馆应提供生活热水。
4.2.1相邻客房隔墙设置应满足隔声要求,不应设置贯通的开口。
4.2.2旅馆项目应设置无障碍客房,无障碍客房应与无障碍出人口以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30间~100间,至少应设置1间无障碍客房;
2、101间~200间,至少应设置2间无障碍客房;
3、201间~300间,至少应设置3间无障碍客房;
4、301间以上,至少应设置4间无障碍客房。
4.3.2单面布房的公共走道净宽不应小干1.30m,双面布房的公共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4.3.3 3层及3层以上的旅馆应设乘客电梯。
4.3.4旅馆大堂(门厅)附近应设公共卫生间;大于4个厕位的男女公共卫生间应分设前室;卫生器具的数量应符合表4.3.4的规定,并应设1个内设污水池的清洁间。
4.3.5设置无障碍客房的小型旅馆大堂(门厅)附近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或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生间,中型和大型旅馆大堂(门厅)附近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
4.3.6不附设卫生间的客房,应根据床位数设置集中的公共盥洗、公共卫生间和浴室。男女公共卫生间应分别设前室或盥洗室。
4.3.7旅馆中可能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餐厅、附属娱乐场所应远离客房和其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并应对其进行有效的隔声、减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