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近期的施工图审查中发现部分设计人员对规范理解不透彻,执行不到位,为准确执行规范,本文逐条解读规范中电气专业相关的内容,与各位同仁共同学习。
一、第3.1.20条: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
技术要点:建筑中电梯是重要的用能设备。设置群控功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等候时间,减少电梯运行次数。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电梯自动转为节能方式主要是关闭部分轿厢照明。高速电梯可考虑采用能量再生电梯。
在电梯设计选型时,宜选用采用高效电机或具有能量回收功能的节能型电梯。
实施:应在节能设计专篇中注明电梯选型及控制的相关要求。
二、第3.2.26条: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应对下列内容进行计量:
3制冷机(热泵)耗电量及制冷(热泵)系统总耗电量;
技术要点:制冷系统总电量计量有助于分析能耗构成,寻找节能途径,选择和采取节能措施。循环水泵耗电量不仅是冷热源系统能耗的一部分,而且也反映出输送系统的用能效率,对于额定功率较大的设备宜单独设置电计量。
直燃型机组应设燃气或燃油计量总表,电制冷机组总用电量应分别计量。
实施:制冷机房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计量制冷机(热泵)耗电量及制冷(热泵)系统总耗电量。
三、第3.3.1条:电力变压器、电动机、交流接触器和照明产品的能效水平应高于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3级的要求。
技术要点:本条要求建筑中使用的电力变压器、电动机、交流接触器和照明产品的能效水平要严于现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3级)的数值要求。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发布了14类电气及照明产品能效相关标准。
实施:应在节能设计专篇中注明电力变压器、电动机、交流接触器和照明产品的能效水平。实施中,能效水平应高于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3级的要求即可,可不用达到2级的要求。
四、第3.3.2条:建筑供配电系统设计应进行负荷计算。当功率因数未达到供电主管部门要求时,应采取无功补偿措施。
技术要点:35kV及以上供电的用户,在变电站主变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100kVA及以上10kV供电的用户,其功率因数宜达到0.95以上;其他用户,其功率因数宜达到0.9以上。
实施:应进行负荷计算,当功率因数未达到供电主管部门要求时,应采取无功补偿措施。
五、第3.3.3条:季节性负荷、工艺负荷卸载时,为其单独设置的变压器应具有退出运行的措施。
技术要点:季节性负荷主要指季节变化较大地区的空调负荷,工艺负荷主要指体育场馆比赛专用设备及供演出等活动用专用设备负荷,当用电负荷较大时,为这些负荷独立设置的变压器。
实施:季节性负荷、工艺负荷,当用电负荷较大时,独立设置的变压器,当卸载时,可手动退出变压器的运行。
六、第3.3.4条:水泵、风机以及电热设备应采取节能自动控制措施。
技术要点:在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中普遍使用的水泵及风机等设备耗能较大,当需要调速时,采用较为成熟的变频技术,即可取得很好的节能效果。同时,对于其他一些机电设备或装置也应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节能控制措施。
实施:水泵及风机,当需要调速时,采用变频技术。公共建筑中的电开水器等电热设备可以采用时间控制模块,确保在无人使用的时间段暂时停机。
七、第3.3.5条:甲类公共建筑应按功能区域设置电能计量。
技术要点:甲类公共建筑是指单栋建筑面积大于300㎡,或单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但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建筑群。甲类公共建筑各功能分区较多,各自功能不同,按功能区域设置计量,有利于责任到位,落实节能措施。功能分区可以到层,也可以到区域。对照明插座、空调、电力、特殊用电设备等分项计量,可以进行能效分析和用能管理。
实施:对照明插座、空调、电力、特殊用电设备等分项计量,可以进行能效分析和用能管理。
若空调系统末端用电不可单独计量,空调系统末端用电应计算在照明和插座子项中,包括220V排风扇、室内空调末端(风机盘管、VAV、VRV末端)和分体式空调等。
八、第3.3.6条: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且采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技术要点:大型公共建筑(20000㎡及以上)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可以实现对机电设备的统一集中管理和节能控制,是实现节能的重要手段之一。
实施: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九、第3.3.7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表3.3.7-1~表3.3.7-12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值等于或小于1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可增加,但增加值不应超过限值的20%;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标准值提高或降低一级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技术要点:照明功率密度(LPD)是照明节能的重要评价指标。照明功率密度是指单位面积上一般照明的额定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等附属用电器件)。LED灯和LED灯具计算LPD值时功率按照产品标称的输人功率计算。对设计有LED恒压直流电源、照明控制设备或系统的照明场所,LED恒压直流电源、照明控制设备或传感器的功耗不计入照明功率密度的计算。
实施:应计算各场所的LPD,并符合表3.3.7-1~表3.3.7-12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值等于或小于1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允许增加,但增加值不应超过限制的20%。
十、第3.3.8条: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及停车库照明应能够根据照明需求进行节能控制;大型公共建筑的公用照明区域应采取分区、分组及调节照度的节能控制措施。
技术要点: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停车库等场所,无人主动关注照明的开、关,可采用就地感应控制。
对于医院病房楼、中小学校及其宿舍、幼儿园(未成年人使用场所)、老年公寓、旅馆等场所,因病人、儿童、老年人等人员在灯光明暗转换期间易发生踏空等安全事故,不宜采用就地感应控制。
实施: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停车库等场所的照明,采用就地感应控制。大型公共建筑的公用照明区域应采取分区、分组及调节照度的节能控制措施。
十一、第3.3.9条:有天然采光的场所,其照明应根据采光状况和建筑使用条件采取分区、分组、按照度或按时段调节的节能控制措施。
技术要点:对于建筑内天然采光区域,其照明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可以达到照明效果及节能目的。
楼梯间和廊道等类似场所,利用天然采光可在较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视觉功能需求,应通过照度感应控制或按时段的时间表控制来自动实现人工照明的补充,确保在采光充足时关闭相应的灯具或降低照度,避免造成能源的浪费。
实施:有天然采光的场所,其照明应根据采光状况和建筑使用条件采取分区、分组、按照度或按时段调节的节能控制措施。
十二、第3.3.10条: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总电源节能控制措施。
技术要点:照明控制是建筑节能的主要环节。旅馆客房采用总电源节能控制开关是实现该场所节能的非常重要的手段。
实施: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总电源节能控制开关。
十三、第3.3.11条:建筑景观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日及重大节日多种控制模式。
技术要点:对景观照明实行统一管理,采取实现照明分级、限制开关灯时间等措施,节能效果显著。
实施:建筑景观照明设置平时、一般节日及重大节日多种控制模式。
十四、第5.2.1条: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
技术要点:太阳能系统可分为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光热(PV/T)系统,这三类系统均可安装在建筑物的外围护结构上,将太阳辐射能转换为热能或电能,替代常规能源向建筑物供电、供热水、供暖/供冷,既可降低常规能源消耗,又可降低相应的二氧化碳碳排放,是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技术措施。
实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其具体形式的选用,要充分依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系统末端需求,进行适宜性分析,当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同时满足时,方可采用。太阳能的形式对建筑外立面、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等有很大影响,具体选用何种形式的太阳能系统,应由各专业统筹考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