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灭火器的应用范围很广,全国各地的各类大、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筑都在使用;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操作简单,是消防实战灭火过程中较理想的第一线灭火装备。现将常用规范中灭火器的配置要求汇总如下:
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第8.1.1条规定除地铁区间、综合管廊的燃气舱和住宅建筑套内可不配置灭火器外,建筑内应配置灭火器。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中第7.2.7条规定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均应配置灭火器。
3.《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中第6.1.7条规定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并宜选用干粉灭火器。(应按照“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
4.《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中第12.0.8条规定洁净手术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配置气体灭火器。
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中第7.2.6条规定人防工程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规定如下:
12.4.1、石油库应配置灭火器材。
12.4.2、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罐组按防火堤内面积每400㎡应配置1具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当计算数量超过6具时,可按6具配置。2 铁路装车台每间隔12m应配置2具8kg干粉灭火器;每个公路装车台应配置2具8kg干粉灭火器。
7.《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规定如下:
8.9.1、油气站场内建(构)筑物应配置灭火器,其配置类型和数量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的规定确定。
8.9.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及露天生产装置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油气站场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当设有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消防系统时,固定顶罐配置灭火器可按应配置数量的10%设置,浮顶罐按应配置数量的5%设置。当储罐组内储罐数量超过2座时,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按其中2个较大储罐计算确定;但每个储罐配置的数量不宜多于3个,少于1个手提式灭火器,所配灭火器应分组布置; 2、露天生产装置当设有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消防系统时,按应配置数量的30%设置。手提灭火器的保护距离不宜大于9m。
8.9.3、同一场所应选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选用灭火器时还应考虑灭火剂与当地消防车采用的灭火剂相容。
8.9.4、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应配置推车式灭火器。
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规定如下:
8.9.1、生产区内应设置灭火器。生产区内配置的灭火器宜选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控制室、机柜间、计算机室、电信站、化验室等宜设置气体型灭火器。
8.9.3、工艺装置内手提式干粉型灭火器的选型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扑救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火灾宜选用钠盐干粉灭火剂,扑救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扑救烷基铝类火灾宜采用D类干粉灭火剂;2、甲类装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宜超过9m,乙、丙类装置不宜超过12m;3、每一配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个,多层构架应分层配置;4、危险的重要场所宜增设推车式灭火器。
8.9.4、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栈台应沿栈台每12m处上下各分别设置2个手提式干粉型灭火器。
8.9.5、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地上罐组宜按防火堤内面积每400m2配置1个手提式灭火器,但每个储罐配置的数量不宜超过3个。
9.《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第6.4.7条第2款规定加油机上方应设自动灭火器,自动灭火器的启动温度不应高于95℃;第12.1.1条规定加油加气加氢站工艺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2台加气(氢)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氢)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2、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3、地上LPG储罐、地上LNG储罐、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地上液氢储罐、CNG储气设施,应配置2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
4、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
5、LPG泵、LNG泵、液氢增压泵、压缩机操作间(棚、箱),应按建筑面积每50㎡配置不少于2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6、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³;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不少于2块、沙子2m³。加油加气合建站应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10.《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规定如下
7.11.1、建(构)筑物及设备应按表7.11.1确定火灾类别及危险等级并配置灭火器。且注意以下两点:1 柴油发电机房如采用了闪点低于60℃的柴油,则应按严重危险级考虑;2 严重危险级的场所,应设推车式灭火器。
7.11.2、点火油罐区防火堤内面积每400㎡应配置1具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当计算数量超过6具时,可采用6具。
7.11.3、露天设置的灭火器应设置遮阳棚。
11.《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规定如下:
9.6.1、生产区等场所宜设置干粉型、水基型(水雾)或泡沫型灭火器,控制室、机柜间等宜设置干粉型或气体型灭火器,化验室等宜设置水基型或干粉型灭火器。
9.6.3、可燃液体地上储罐防火堤内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的规定。
9.6.4、液化烃储罐区(组)应配置推车式及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施。
9.6.5、设有循环水冷却塔的屋顶,宜配置若干手提式水基型(水雾)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