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了仓库内防火墙的设置要求,为了使大家更好的理解、执行规范,解析如下: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2.6条 :仓库内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库房内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应采用无任何开口的防火墙分隔。
本条规定了仓库中不同防火分区或不同库房之间的防火分隔措施,重点在于确保防火分隔的可靠性,有效控制火灾的蔓延。
在仓库建筑内,可以根据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设置情况,采用防火分区或防火分隔间(即每间库房)的方式将仓库划分为更小的防火区域,以减少仓库火灾的危害。
在各类火灾危险性的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实体防火墙分隔,除防火墙上必需的开口外,不允许采用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方式替代防火墙。对于丁、 戊类仓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大,尽管每个防火分区的总体火灾危险性小,但仍存在一定的火灾危险性,防火分区之间仍需采用防火墙分隔。
对于甲乙类仓库,在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不允许开设任何开口。对于丙、 丁、 戊类仓库,在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尽管允许设置为便于运输、通行或满足自动化操作工艺要求的开口,但也要尽量不设置开口。这些开口除要设置在火灾时可以自动或联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等设施外,还要严格限制每个开口的宽度、高度,以及在同一防火分隔部位上的开口总宽度;当设置防火卷帘时,应同时在防火卷帘附近设置甲级防火门作为逃生门。在平时防火门和防火卷帘要尽量保持关闭状态。本条有关甲、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是指仓库中储存甲类物品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的防火墙、储存甲类物品与储存乙、丙、 丁、 戊类物品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的防火墙、储存乙类物品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的防火墙、 储存乙类物品与储存甲、丙、 丁、 戊类物品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的防火墙,不包括仓库中储存丙、 丁、 戊类物品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的防火墙。
以上是《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实施后对仓库内防火墙的设置需要注意的问题的解析,希望大家更好的理解、执行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