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建工工程咨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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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施工图审查导则工作的通知
来源:潍建审字〔2018〕10号 2018-05-29

各科室:
根据《关于加强科室人员日常学习的通知》(潍建审字【2018】5号)文件要求,2018年5月25日,组织了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审查科室负责人、内审监督科及建筑审查科全体人员参加的学习。学习内容以不漏审强条为目标导向,就如何对审查使用的规范及标准进行分类并把关进行了讨论。经学习讨论,为下一步制定中心审查导则的需要,现就梳理规范及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审查科室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建质【2013】87号要求,按审查项目类别分别整理并列出审查中必须用到的规范及标准。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6月8日前,各审查科室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整理日常审查项目的类别名称,形成初稿。其中,结构审查科结构专业按结构类型进行分类整理,勘察专业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深基坑工程进行分类整理。设备审查科市政专业按道路、桥梁进行分类整理。(责任人:各审查科室负责人)
第二阶段:6月15日前,各审查科室对第一阶段的内容进行讨论,确认分类标准,并按类别列出审查中必须用到的规范及标准初稿。召开技术委员会就整理内容进行讨论,经过讨论梳理,整理定稿。(责任人:各审查科室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三阶段:6月23日前,将整理定稿内容送中心聘任的各专业专家征求书面意见。(责任人:总工程师)
第四阶段:在整理吸纳专家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潍坊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导则》(2018版)。导则印发至审查科室及综合科人手一册。(责任人:各审查科室负责人、总工程师)
二、 按第二阶段定稿的项目分类对应的规范标准,逐一列出涉及的强条,汇编成册作为导则附件。各审查科制定计划,10月1日前完成。(责任人:各审查科室负责人、总工程师)
三、 根据规范标准变化情况,导则按年度每年更新,定期增删,用于指导审查工作 。(责任人:各审查科室负责人、总工程师)
四、内审监督科加强对上述工作的责任人、完成时间及工作标准进行监督。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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