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建审字〔2018〕19号
关于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状态栏”标记内容的通知各科室,各办事处:
近年来,国家多次对多部重大规范及标准进行调整,在新旧规范及标准过渡期的执行方面,对我中心审查业务造成较大影响。为明确重大规范(主要指涉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节能的)调整前后的执行标准,按照中心研究制定的办法及规定,通过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状态栏”对执行标准等要求进行标记,审查及相关工作人员按标记内容进行落实,以确保审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应用的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由中心自主研发,经过不断升级、完善及优化,已经成为开展日常审查业务必不可少的工具及平台,全体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并使用该系统。
一、综合业务科受理岗位要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在系统“状态栏”中进行标记,标记内容要简练、准确,相同情况的标记内容要统一。标记内容作为审查业务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二、凡审查管理系统“状态栏”未标记内容的,审查时均按照受理日期的现行规范及标准进行审查;
三、凡审查管理系统“状态栏”标记内容的,审查时按照标记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审查。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联系人:杜晔 联系电话:15966076921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