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及《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实施以来,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允许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5.2.7条: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2 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铅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65mm,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7mm。
3 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不锈钢、热镀锌钢和钛板的厚度不应小于4mm,铜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7mm。
4 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层。
注:薄的油漆保护层或1mm厚沥青层或0.5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应属于绝缘被覆层。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第7.1.7条:防雷建筑物设置的接闪器应符合以下规定:
4 当采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时,金属板应无绝缘层覆盖。
5 当双层彩钢板屋面作为接闪器时,其夹层中的保温材料必须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4、5这两款提出了当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使用时的要求,金属屋面规格符合本款要求是接闪器能起到雷电防护作用的基本保障。
注:薄的油漆保护层或1mm厚沥青层或0.5mm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对金属屋面板材厚度、绝缘被覆层厚度及双层彩钢板夹层中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均作出了相应要求。对于屋面金属板基层上薄的油漆保护层或不大于1mm厚沥青层或0.5mm聚氯乙烯层均不按绝缘被覆层考虑,允许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实施以后,对屋面防水提出了新的要求,致使很多项目在金属屋面基层上方增加防水卷材,如此时防水卷材厚度超过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的要求,电气专业将不可以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应在屋面另设接闪装置。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第4.4.1条,对金属屋面防水做法要求如下:
3 金属屋面工程的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4.1-3的规定。全焊接金属板屋面应视为一级防水等级的防水做法。
表4.4.1-3 金属屋面工程防水做法
防水等级 | 防水做法 | 防水层 | |
金属板 | 防水卷材 | ||
一级 | 不应少于2道 | 为1道,应选 | 不应少于1道; 厚度不应小于1.5mm |
二级 | 不应少于2道 | 为1道,应选 | 不应少于1道 |
三级 | 不应少于1道 | 为1道,应选 | — |
4 当在屋面金属板基层上采用聚氯乙烯防水卷材(PVC)、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TPO)、三元乙丙防水卷材(EPDM)等外露型防水卷材单层使用时,防水卷材的厚度,一级防水不应小于1.8mm,二级防水不应小于1.5mm,三级防水不应小于1.2mm。
可以看到,只要在金属板基层上做防水卷材时,厚度均超过了电气规范要求的1mm厚沥青层或0.5mm厚聚氯乙烯层。因此,在进行金属屋面防雷系统设计时,不仅要与建筑专业确认屋面板厚度,还要与建筑专业核对屋面防水做法。在前期设计时,应与建筑专业沟通,尽量避免采用金属屋面基层上方做防水卷材的方式,如无法避免,则不能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必须另设接闪装置进行防雷保护。